Article 13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河湖沿岸、城市道路周边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和配置球类场地、健身广场、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鼓励合法利用城市空闲土地、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利用单位闲置场地配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鼓励文化、商业、娱乐、旅游等项目配套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