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为了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权,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作用,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