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举行前,应当阅读会议有关资料,围绕会议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应当围绕常务委员会会议拟审议的议题,在会前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研,了解有关情况。视察、调研形成的报告作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参阅材料。

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等会议材料,应当符合会议文件规范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