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消防组织的组建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装备。

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