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Chapter 5 消防组织Article 50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Article 4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