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者报送备案前,消防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合格。
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