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建立重点突出、梯次完善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科技创新企业梯队。支持企业牵头或者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利益分配、激励约束及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科研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内容,对有突出贡献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科技项目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可以依法将国有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视同利润。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