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