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海域使用权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继承、赠予的,应当向原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抵押等相关登记手续,但不得擅自改变海域使用用途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