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禁止非法买卖和擅自发掘古生物化石。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了科学研究、教学等目的,确需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发掘方案,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同意后方得发掘。

发掘所得古生物化石的清单,应当在活动完成后30日内报发掘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