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公司制企业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时,应当听取和尊重职工董事反映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涉及职工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决策,职工董事有不同意见的,董事会应当听取职工意见并与职工董事和工会进一步协商后再作出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