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税务、国家安全等部门和海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邮政建设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