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和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旅游,推广智慧旅游应用,加强线上宣传。支持智慧旅游景区建设,鼓励开发沉浸式旅游体验产品,培育发展沉浸式业态与环岛旅游公路驿站、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夜间经济等相结合的消费新场景,鼓励文旅企业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和文化、广电、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转化,支持建设公共文化云平台和智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数字文化场馆,培育推广动漫、电竞、互动新媒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线上演播、数字广告、数字演艺等产业,促进传统工艺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深度融合,鼓励拓展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的海外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