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农业,推广应用智能农机装备,培育电商赋能的农产品网络品牌,推动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信息化体系,探索建设无人值守智慧农田、智能化畜禽养殖场,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支持发展智慧育种,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大数据技术在种业的应用,打造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

推进农业全要素监测,实施气象、海洋、地震、地质和农林水等方面灾害监测预警,发展数字农情,综合利用卫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农情实时观测和数据采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