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应当会同数据、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海洋等有关部门推动技术创新中心、中试研究基地等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整合创新要素资源,围绕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元宇宙、脑机接口、低空经济、深海开发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在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