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交通运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程序,严格审查,按照时限核发相关证件;
(二)维护客运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自主选择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实行委托管理的权利,不得指定委托;
(三)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非法营运活动的查处,不得参与非法营运活动或者为非法营运活动提供保护;
(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涉经营者合法的经营活动;
(五)国家、省和市的其他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