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经许可根据乘客需求提供客运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七座以下乘用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