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协调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步工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网络重大舆情。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网络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网络综合防控体系,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措施,保障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
网络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诽谤、侵犯他人隐私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