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对台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和局地暴雨、大风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广播、电视、电信、网络等媒体应当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或者中断正常节目,以插播、增播、语音提示等方式实时播发。

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时,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媒体应当及时予以更新,不得传播过时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