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Chapter 2 预防Article 14In force根据防风工作需要,港口口岸、海事和海洋与渔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海堤、避风港、避风锚地等防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示、督促船舶避风避险;城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定期组织检查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广告牌匾等防风情况;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农业建筑和设施的防风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防护林的建设和维护。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4Article 1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