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前山河流域滨水岸线的规划建设应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保证滨水空间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并对公众开放;建设控制地带内,只能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等。

前山河流域滨水岸线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实施分类控制。前山河主河道陆域沿河纵深的建设控制地带不得少于八十米;广昌涌、洪湾涌、沙心涌陆域沿河纵深的建设控制地带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前山河流域其他滨水岸线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执行,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