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前山河流域综合规划,作为前山河流域治理、开发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前山河流域综合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内容应当包括污染防治、岸线利用、防洪排涝、水系修复、文化保护等。

前山河流域综合规划应当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相衔接,内容应当包括区域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

有关前山河流域的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前山河流域综合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的,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