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设在平溪镇。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