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