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高速公路经营者可以按照车型、计重等收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行收费高速公路的货车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计重收费的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其计量符合规定要求;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收费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