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水端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