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持、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