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固定车位(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已建成有条件的物业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委托充电运营企业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服务。

公用充电设施由充电设施运营方负责管理维护的,充电设施运营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由物业服务人负责管理维护的,物业服务人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业主在固定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由充电设施所有人或者其使用人负责管理维护,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委托他人负责维护的,由受委托人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物业服务区域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安装。物业服务人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协助办理充电设施安装。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