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律师创新涉外法律服务理念、方法和载体,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国际贸易、跨境投资与并购、海外工程、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新能源、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涉外领域法律服务水平。

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与境外律师行业以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交流活动,提高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打造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载体,为律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提供引导和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