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接受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获得社会救助。
鼓励企业招用戒毒康复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关部门不得公开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