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奶牛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和乳制品生产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其上一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检样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