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自治区建立健全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根据生鲜乳的市场供需、生产成本、流通费用等因素协商确定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供收购、销售双方交易时参考。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奶牛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者等代表组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生鲜乳价格的监测和通报,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和价格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