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不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向提案人作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