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本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14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