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广泛开展海绵城市科普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海绵城市理念、爱护海绵城市设施、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公益宣传,普及海绵城市知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管理、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依法查处破坏海绵城市设施的行为,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