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地方性法规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提案人应当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