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行业规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负责居家社区老年人健康卫生与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和推进医养结合。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