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物业权利人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开展城市更新相关现状调查、更新需求调查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二)执行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履行相应出资义务,做好配合工作;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