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金砖创新中心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金砖创新基地理事会指导下,按照金砖创新基地有关建设方案要求,负责协调对接国家、省、市有关资源,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推进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
金砖创新中心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有关规划;
(二)承担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新工业革命领域联合研究、政策交流、对话合作等工作;
(三)承担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新工业革命领域培训规划、技能人才赛事举办、人才交流培养等工作;
(四)承担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新工业革命领域项目合作平台搭建、资源链接以及重点项目培育等工作;
(五)承担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发展倡议重点领域的对外合作等工作;
(六)国家、省、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