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