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司法行政、商务、外事、侨务、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单位,采取下列措施推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一)及时发布动态信息、风险预警和典型案例;

(二)为全市外向型企业提供风险防控、纠纷应对等培训服务;

(三)指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申请境外专利和商标;

(四)加强“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维权援助和应急机制;

(五)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