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支持省产研院、省产研院公司与项目经理及其科研团队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机制,推动引领产业升级、填补国内空白、解决产业重大技术难题的项目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省产研院可以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约定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实施阶段目标以及项目终止、资金收回等事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公司依法进行股权融资的,由省产研院公司按照约定获得相应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