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水源的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查清原因,采取综合措施,改善水质状况。
因重大旱情等不可抗力,造成水源水量不能满足取水需要的,应当优先保证饮用水取水。
水源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已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改用其他水源或者调整供水方式,满足居民饮用水需要。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