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对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根据水源保护的需要,合理布局、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建设项目规划,对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经营、开发建设等活动,依法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水源造成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