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引导农业投入品使用者及时交回非全生物降解废弃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收其销售的非全生物降解废弃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
农业投入品使用者对于非全生物降解废弃农用薄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循环利用、交至回收网点或者回收工作者等措施,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