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有关规定适当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