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同级机关制定机关安全保障制度、应急预案,统一负责集中办公区域的内部安全保卫和应急保障,指导和监督本级机关内部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机关应当推进平安机关建设,落实机关安全制度,保障机关安全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