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依照规定职责具体负责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海关、海事等中央、省驻厦单位,依照规定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

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