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宜设区、重点地段、重要区域、重要节点应当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城市其他地段、区域,根据需要可以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
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导则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编制的详细规划在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报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审查。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详细规划应当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施数量、位置、形式、规格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