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建设行业性、区域性、特色性的零工市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零工服务方式,提供零工岗位收集、供需对接、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权益维护指引等服务,保障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零工市场和就业服务(驿)站、按需组织专场招聘等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应聘等专业化服务。
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用工合作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有效对接。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